美國參議院這兩天格外熱鬧,吵嚷不停。
他們在討論《基礎設施投資和就業法案》,該法案打算對加密貨幣領域徵收 280 億美元稅。
首先遭殃的,就是礦工和錢包商。 加密貨幣業內的抗議聲異常兇猛,FTX、Coinbase 的 CEO 紛紛站出來發聲,認為這會阻礙美國的金融創新。
為什麼美國加密貨幣社群的反應那麼激烈? 參議員們爭來爭去到底在爭什麼? 美國的這一新基建法案如果落地,到底會對加密貨幣行業帶來哪些影響?
本文將會為你釐清這些問題,當然本文的重點是詳解美國的加密貨幣稅,相信讀完這篇文章,你會對美國的加密貨幣稅有更全面和深刻的理解。
「參議院風波:稅收成焦點」
看懂這場風波,關鍵是看懂他們在爭什麼,為什麼大家的反應都這麼激烈。
首先,這個法案是拜登政府提出來的,全名《基礎設施投資和就業法案》(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and Jobs Act),目的就是通過向富人徵稅,滿足未來美國龐大的基建資金需求,從而使美國的公路、交通、網路現代化。
加密貨幣投資回報豐厚,自然成為徵稅目標。
據《富比士》報導,白宮計劃要花 1 兆美元,所以會在未來十年向加密貨幣領域徵收 280 億美元稅收。 那麼,誰需要交這筆錢呢? 正是各派別爭論的核心——「經紀人」(broker)。
大家都同意,應該只有經紀人有納稅義務。 那麼問題來了:
誰是經紀人? 挖礦的算嗎? 寫代碼的算嗎? 做錢包的算嗎? 做 DEX 的算嗎?
與其說是擔心收不收稅,不如說是擔心將來到底會對加密貨幣投資者帶來多大負擔。 美國開國元勛 Benjamin Franklin 曾說過:「世界上唯有死亡和稅收不可避免!」
法案原文只說了「經紀人」,模糊不清,需要修正。 於是,針對經紀人的範圍,參議院分成了兩大派:
一派是 Warner-Sinema-Portman 修改意見,由 Mark Warner、Krysten Sinema 和 Rob Portman 提出,代表財政部,主張不對從事工作量證明和權益證明驗證的礦工提出報稅要求,但是軟體開發者和 DeFi 平台需要報稅。
另一派是 Wyden-Toomey-Lummis 修改意見,由 Pat Toomey、Cynthia Lummis 和 Ron Wyden 提出,和 Warner 版的區別是,認為軟體開發者、硬體製造商和礦工都需要豁免。
所以,這兩派其實都是在為加密貨幣社群發聲,只不過,Wyden 版本豁免範圍更廣,對技術開發者更為友好。
由於 8 月 10 日就是對法案本身進行投票的最後時刻,為了儘快討論加密貨幣之外的其它內容,最後參議院在 8 月 8 日以 68 票對 29 票的壓倒性優勢投票通過了 Warner-Sinema-Portman 版本修改意見。
另一派自然不甘心,Lummis 就表示,
我理解同事們的立場。 但如果不改變法案條文,人們會很傷心。 明天我還會繼續加油,爭取說服他們,尤其是 Schumer,我們的這個版本其實值得再投一次。
而曾為拜登競選總統捐款 520 萬美元的 FTX 創始人 Sam Bankman-Fried 認為,如果這項法案通過,許多與加密貨幣相關的實體不得不離開美國,甚至會被迫「關門」。
不過,由於兩派有核心共同利益,因此他們在 8 月 9 日達成了妥協,提交了民主黨、共和黨和財政部共同支援的一份修改意見。 參議員 Toomey 在 8 月 9 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說:「我們沒有提過於激進的內容。」
這次妥協澄清了:經紀人,指的只是實施購買、銷售或兌換數位資產行為的法人。
換句話說,負責驗證交易的礦工,沒有提供其他服務;銷售硬軟體錢包的,也只是生成私鑰交給使用者,他們不用繳稅了。
這次妥協,也得到了財政部長葉倫的支援,「這些進程很有意義,有助於打擊加密貨幣市場的逃稅行為。」
但是,會場上發生了戲劇性的一幕:
87 歲的參議員 Richard Shelby 突然提出要增加 500 億美元軍費開支。 當然,這個提議被否決了。 於是,Shelby 非常生氣,表示今後其他人的所有提議,他都會投反對票。
於是,加密貨幣社群最後的妥協和遊說,也宣告失敗。
不管結果如何,美國加密貨幣從業者和投資者對稅收的關心是一致的。而不同於各國投資者的一點是,美國對投資的稅收要求更為繁雜,甚至會直接改變交易策略,如果沒有一定的會計專業知識,是很容易招惹法律風險的。
另外,在討論監管政策時,我們往往過度關注貨幣當局和證券當局,忘記了稅務當局扮演的角色。 實際上,在所有監管機裡,稅務部門對投資者的瞭解是最透徹的,每筆盈虧都逃不掉追查,這是美聯儲和 SEC 望塵莫及的。
下面,我們來一起看看,美國人為什麼這麼擔心加密稅?
「哪些情況會被收稅?」
美國國稅局(IRS)是財政部的一部分。 其實它早就盯上了加密貨幣,而且有系統完整的要求。
只要發生了應稅事件(taxable event),你就要報稅。 報完稅,就該交稅了。 所謂「應稅事件」,就是指引來或實現了利潤的情形。 IRS 在 2014 年第 21 號通告中提出,以下是加密貨幣的「應稅事件」:
1. 法幣交易中,將加密貨幣換成法幣
艾瑪用 1200 美元從 Coinbase 買了 2 枚以太幣。 幾個月後,她把這 2 枚以太幣賣出去了,成交價 1000 美元。
因為換回了法幣,這個賣的過程就是「應稅事件」。 她需要在 IRS 的表格裡申報 200 美元的資本損失。 由於不是增益,這筆交易可以免稅。
2. 幣幣交易
約翰用 250 美元買了 5 枚萊特幣。 持幣幾個月後,他用這 5 枚萊特幣買了 0.5 枚以太幣。 當時,5 枚萊特幣的市值已經漲到了 400 美元。
這筆幣幣交易也是應稅事件,IRS 會 將其視為「資產處置」,處置完後有 150 美元的資本增值,也需要報稅。
3. 用加密貨幣購買商品或服務
泰勒有 5 枚比特幣,全都是在 2014 年之前,以一枚 100 美元的價格買入的。 後來,泰勒用其中 3 枚比特幣買了輛特斯拉新車,價值 51,000 美元。
對 IRS 來說,這也算是應稅事件,因為泰勒「處置」了比特幣,才換來了特斯拉新車。 整個過程產生了 50,700 美元的資本增益。
4. 其它方式「獲得」加密貨幣
傑克是名礦工。 每天他都可以挖出 0.5 枚比特幣。 他必須承認,每天獲得的這 0.5 枚比特幣是筆「收入」,一旦賣出去,就實現了資本利得。
此外,如果是通過質押、硬分叉、獎勵、工資收入等其他方式獲得了加密貨幣,都算是這一類「應稅事件」。 不過,IRS 只對其中一小部分做了清晰的界定,大部分都還是灰色地帶。
這次基礎設施法案中的加密貨幣稅收條款,爭議最大的就是礦工等加密貨幣生態裡不以交易為主的成員,到底有沒有義務交稅?
如果一定要收,這類「獲得」的幣怎麼收稅、收多少? 顯然,匆忙通過的法案,爭議太多,必然會在美國掀起軒然大波。
當然,也不是所有的加密貨幣交易都算「應稅事件」。 哪些情況下不用交呢?
1. 買幣和持幣
如果你只是買比特幣之類的加密貨幣,然後一直存在錢包裡,那你就不需要報稅,因為這時候還沒有實現任何資本利得或損失。 只有在賣的時候,才算得上「處置」,實現資本增益。
2. 在自己的錢包間轉帳
假如你有兩個錢包,在它們間轉帳也不算是「處置」加密資產。 轉完帳,你依然持有這些加密貨幣,因此這不算是「應稅事件」。 但是,硬分叉不算「轉帳」,只算另類的「獲得」。
當然,大家最關心的還是新興的金融形態,比如 NFT、DeFi 需不需要交稅、怎麼交稅。 由於美國的稅收演算法十分複雜,我們將在下文介紹完收稅原理後再作介紹。
另外,大家可能會好奇美國的稅法會對國際層面產生什麼影響。 實際上,如果你在美國的身份是「居民外國人」(Resident Alien),也必須向美國交稅。
一個外國人即使未持有「綠卡」,只要於本年度在美國居留達 183 天; 或者本年度在美國居留至少 31 天,且在本年及上溯兩年的時間裡在美國累計居留達 183 天,也將被認定為外國居民。
即使不是「外國居民」,我們也應關注稅務監管政策,因為雖然現在很多國家都還沒有明確相關稅收政策,但隨著金融市場的不斷完善,將出台類似措施,也是有可能的。
「怎麼算要交多少稅?」
由於各國稅收體系不同,因此直接對比各國稅率的辦法,對投資人而言不太科學。
要算清在美國炒幣交多少稅,只需兩步。 看完你就懂為什麼美國投資者這麼痛恨稅法了。
第一步:算資本利得
這裡有個很簡單的公式,雖然會計術語看上去有點複雜:
公允市場價值 – 成本基礎 = 資本利得或損失
公允市場價值(fair market value)就是一項資產在公開市場上的價格。 成本基礎(cost basis)代表購買財產所耗費用,包括交易費。
說白了,就是用賣價減去買價。 比如用 250 美元買了一枚萊特幣,成本基礎就是 250 美元。 成功賣出這枚萊特幣時收入 400 美元,這個成交價就是公允市場價值。 代入公式,得:400 – 250 = 150(美元),最後的正數代表資本收益。
當然,實際交易記錄會比這個例子複雜得多,但核心都是這個公式。
打個比方:小明人在美國,剛進幣圈,在 Coinbase 上留下了這樣的交易記錄:
2020 年 1 月 1 日,買入 1 枚比特幣,成交價 12000 美元。
2020 年 2 月 2 日,買入 1 枚比特幣,成交價 10000 美元。
2020 年 3 月 3 日,買入 1 枚比特幣,成交價 8000 美元。
2020 年 4 月 4 日,用 0.5 枚比特幣買入 8 枚以太坊。 此時 0.5 枚比特幣值 4000 美元。
由於買入持幣不算應稅事件,實際上我們只用考慮 4 月這筆交易的資本收益。
問題是:用 0.5 枚比特幣買 8 枚以太坊,成本基礎怎麼算?
首先,由於這 0.5 枚比特幣不是剛買的,所以不能直接用 4 月 4 日的市價來算賣比特幣的成本,這樣得出的資本增益會始終為 0。 按 IRS 規定,應當回到此前分別用不同價格買入的 3 枚比特幣裡,去找這 0 .5 枚比特幣的成本。
這種情況下,關鍵就在於判斷你是在處置這 3 個裡面的「哪個」比特幣。
會計稅務界有專門的決定資產售賣順序的方法,比如先進先出法(FIFO)和後進先出法(LIFO)。 一般採用的都是先進先出法,假設最先買入的資產是最先賣出的。
回到例子,賣出的 0.5 枚比特幣其實來自第一次購買的那 1 枚比特幣,這筆交易的成本基礎就是 0.5 枚比特幣*12000 美元/個=6000 美元。
由於這 0.5 枚比特幣的市值在 4 月 4 日已經跌到了 4000 美元,算下來我們反而要記成 2000 美元的資本損失(4000-6000=-2000)。
所以,這份報稅表交上去後,小明不用為 2020 年的這些交易交任何稅。 但即便這樣,這份表也必須交上去,裡面的數據也必須清清楚楚地列舉出來。
當然,如果是用後進先出法報稅,這筆交易資本利得(損失)就是 0。 美國的通用會計記帳準則(GAAP)允許公司任選先進先出、後進先出之中的一種記帳法,最後在報稅時必然會有差異。
第二步:查適用稅率
那麼,算出資本利得後,具體交多高的稅呢? 這就看你持有多久了。 需要說明的是,這些稅級的基礎都是本報稅年度的全部交易的利得(損失)總和,而不是分別對某個幣或某筆交易,甚至也不是僅針對加密貨幣計算。
短期稅率:持有不足一年
「短期」指的是持有時長小於 12 個月。
舉個例子:如果你用 400 美元買了 1 枚以太坊,5 個月後以 600 美元價格賣出去了,那麼這 200 美元的資本收益就歸入「短期資本利得」門類。
短期資本利得不會得到任何特殊性稅務處理(Special Tax Treatment),直接按現有辦法徵收累進稅率。
值得一提的是,有些投資者可能不太理解什麼是累進稅率。
舉個例子:通過短線投資,你獲得了 25000 美元的凈收益,也就是稅收公式裡的「資本利得(損失)」。 假設你只適用單身青年這一列稅率。 查表可知, 2.5 萬美元的利得對應 12% 的累進稅率。
這並不是說直接用 12% 去乘以 2.5 萬美元;而是說,從第 0 美元開始,到第一級的 9875 美元關口, 這 9875 美元全部適用第一級稅率 10%;從第 9876 美元開始,到利得最高值 2.5 萬美元,全部適用第二級稅率 12%。 所以,如圖所示,應交稅 = 10%*9875 + 12% *(25000-9875)=2802.5 美元。
長期稅率:持有超過一年
相應地,持幣時間超過 12 個月,就算是「長期資本利得」了。 政府為了鼓勵人們長期持有資產、而不是短期投機套利,就在稅收上推出了優惠政策。
這個力度是很大的:即使你屬於最高稅級,長期的資本利得稅也僅為 20%,短期的就要交 37%。
這就帶來了節稅的思路。 第一,既然是以公式右側的資本利得(損失)為基礎收稅,那就盡量降低利得金額,甚至是有意製造損失,誰讓「損失」不用交稅呢? 這就叫稅收損失收割(tax loss harvesting)。
表面上是虧了,實際上是降低了稅收成本,總體上的投資收益還是很可觀的。 國內的加密貨幣投資者習慣了看交易所給出的、不帶稅收的收益公式,可能還不太容易理解。
舉個例子:兩個美國人——山姆和雷切爾是好朋友,相約在某年某月某日比特幣市價 3000 美元時,各買入 0.25 枚比特幣。 山姆相信比特幣和去中心化理念,一直 HODL 不動;雷切爾是個聰明的女孩子,知道稅收損失收割的策略,所以在比特幣跌到 2000 美元的時候,先把 0.25 枚比特幣全部賣出去了,然後又用收到的 2000 美元以同樣價格買回來了 0.25 枚比特幣。
這就很有意思了:兩個人都不用為持有比特幣交稅,但雷切爾給自己爭取了 1000 美元的資本損失,這 1000 美元可以在最後匯總不同幣種收益的時候起關鍵作用。
假如兩個人都通過賣以太坊掙了 10000 美元,山姆因為沒有「損失」,需要為短線操作交 9875*10%+(10000-9875)*12%=1002.5 美元的稅,而雷切爾已經鎖定了最低稅級,只用為 9000 美元利得交稅,即 9000*10%=900 美元。 節下來的稅,可以用來買更多的幣。
即使沒有其他幣,只是在後來賣出了比特幣,雷切爾也能因為自賣自買的迷之操作提高自己的稅後投資收益。
第二種策略,就是長期資本利得,把短期利率轉為長期利率。 在出售資產前,投資者需要仔細檢查投資組合,確定哪些適合長期持有,哪些適合現在賣出去。 這就需要有一定的策略了。
有些專業的加密貨幣稅收軟體可以自動評估,從而幫用戶獲取最高稅後利潤,長期可節省上萬美元。
總之,美國投資者的交易策略,和中國很不一樣。
「 IRS:我知道你的一切秘密 」
美國的稅收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已經改寫了遊戲規則——不管是中心化還是去中心化金融,都要老老實實交代自己做了什麼,都要把數據交給中心化的稅務機關和稅務、會計公司。
1. IRS 怎麼知道我交易過加密貨幣?
IRS 有很多辦法知道你在投資加密貨幣,而且看得出哪些收入沒有報稅。 最有力的就是 1099 報告系統。
主流交易所如 Coinbase、Gemini、Kraken 會把某些類型的交易活動報告給 IRS,體現在 1099-K 等表格中。
1099 系列表格的目的就是了解納稅人的「非雇傭性收入」。 年底,納稅人和 IRS 各有一份 1099 系列表格的副本。
如果交易所把 1099 表格交上去了,但 IRS 發現你沒有在報稅時提到加密貨幣收入,你的交易所帳戶就會被暫停,並收到一封自動發出的 CP2000 郵件,警告你還有應稅收入沒有申報,請儘快履行納稅義務。
除了 1099 系列表格,IRS 還會攜手專業的區塊鏈分析公司,如 Chainalysis,直接查鏈上交易記錄。
所以,查逃稅和洗錢,IRS 還是很有辦法的。
當然,IRS 權力太大了,必然引發爭議。 參議員 Wyden 之所以堅持不懈既要改法案原文,又不同意另一派的文本,就是因為如果對錢包服務商和礦工也要求報稅的話,所有使用者就毫無隱私可言,整個去中心化的金融科技就直接變成空談。
所以,8 月 9 日,他還在推特上期待妥協通過:
我並不認為現有的對加密貨幣條款的修改意見真的有那麼好,足以保護隱私安全。 但顯然,通過的版本也比原來的法案好多了。 多數黨領袖 Chuck Schumer 已經說了,他不會阻止全體一致的動議。
2. 如果不報稅,會發生什麼?
雖然報稅和交稅是分開的,但如果你故意不申報,就會被 IRS 認定為稅務欺詐。
懲罰措施包括對你提起刑事訴訟、監禁五年、罰款最高 25 萬美元等。
近兩年來,IRS 打擊加密稅收非法行為的力度很大。 IRS 已經送出了幾萬份警告函給 Coinbase 用戶,告訴他們已涉嫌「不正確」報稅。
IRS 還更新了美國所得稅表格 1040,其中包含一個所有美國納稅人都必須回答的問題,如果不正確回答,將涉嫌犯偽證罪:
在 2021 年期間,你有沒有收到、賣出、交換,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某種虛擬貨幣,獲得利得?
這種嚴格審查加密資產的舉措透露出,有可能將來相關審計和刑事訴訟數量會持續上升,因為加密貨幣越來越融入主流,監管會更嚴。
3. 如果「忘記」交稅了,怎麼辦?
可能你和周圍很多人一樣,有時候會「忘記」加密貨幣相關收入是要上稅的。 這時候也別緊張。 只需要填一張 1040X 修正表格就可以了。 主動誠實交代,總比到時候讓 IRS 找上門好。
4. IRS 要收幾張表?
90% 的投資者都是通過購買、出售的方式參與的,這類加密貨幣收入算作「資本利得」,對應前三種應稅事件。
如果是第四種應稅事件,就是「獲得」加密貨幣,例如收到工資、挖礦、質押或獲得貸款利息,這類收入就算做「普通收入」(ordinary income),有單獨的報稅要求,當然也是目前爭議最大的。
a. 資本利得稅
首先,實現的資本利得或損失要填在 8949 表格裡。 這張表用來申報加密資產的銷售、處置情況。 股票、債券等傳統資產也需要填在這張表裡。
填的時候,納稅人需要列舉所有交易、出售、處置加密貨幣的情況,包括獲得日期、交易日期、公允市場價值、成本基礎、資本收益(損失)。 最後,計算總收入和凈收益,在表格最下方填好。
b. 普通收入稅
如果是炒幣,只需要填上面的 8949 表格。 如果是「獲得」加密貨幣, 需要根據情況填 1040 系列中不同的表。
附表 C – 如果你以商業實體的名義獲得加密貨幣,例如獲得勞務報酬或挖礦,將視為自由職業收入,需要填附表 C。
附表 B – 如果在借貸平台獲得了存貸款利息,就需要填附表 B。
附表 1 – 如果你獲得的幣來自空投、硬分叉、工資等管道,就需要填附表 1,將其報為「其他類型收入」。
當然,對於不同的投資人,IRS 需要收幾張表,還是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目前 IRS 僅支援部分表格網路上填寫,大部分還需要納稅人手動填寫並郵寄過去。
「被粉碎的去中心化夢想」
可能還有人記得,今年 7 月底的時候,幣安加強了合規建設,而且還專門上線了報稅的 API。
官方公告表示,通過報稅工具 API,幣安使用者可以生成只讀的使用者交易歷史、資本收益及損失記錄,並發送至第三方報稅工具;還可以即時查看本地稅務要求。
這就帶來了一個新問題:技術這麼發達,為什麼 IRS 就不能直接找交易所要數據,自動導入呢? 為什麼還要投資者自己去填表交稅呢?
1. 為什麼交易所無法提供準確的稅務報表?
還記得計算應稅利得的公式嗎? 不管用哪種方法算,前提是有完整的交易記錄,可以支撐我們去算出每次「處置」加密貨幣資產時的成本基礎、公允市場價值和資本利得(損失)。 沒有完整的交易記錄,這些都無從談起。
但是,追蹤所有交易所、錢包和協定的交易情況及資本變動是很複雜的任務。
幣安、Coinbase 等交易所都很難直接提供準確的使用者稅務報告,這不是它們刻意逃避,而是由於加密貨幣有可轉移性。
用戶轉入轉出加密貨幣非常頻繁,所以交易所無法知道你最初是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通過什麼方式,以多高成本基礎獲得的加密貨幣。 它們只能追蹤資產進入交易所之後的去向。
一旦你把幣轉進或轉出交易所,它們就無法準確給出公允市場價值和成本基礎這兩個變數的值,而這些都是報稅的時候必需的。
下圖來自 Coinbase,它們自己也承認,生成的使用者稅務報告在很多情況下都不會特別精準,比如:
· 使用者有在其他交易所買賣加密貨幣;
· 從一個非 Coinbase 的錢包裡發送或接收加密貨幣;
· 從包括 Coinbase Pro 在內的其他交易所發送或接收加密貨幣;
· 保存數位資產到外部存放裝置中;
· 參加 ICO;
· 曾經用過先進先出法之外的加密貨幣資本利得(損失)計算方法。
這就意味著至少三分之二的 Coinbase 使用者,也就是幾百萬人的稅務報告都不準確。
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就是要整合所有數據,包括買入、賣出、空投、分叉、鑄幣、互換、獲贈等,把它們放到同一個地方,這樣才能建立「完整」的交易歷史記錄。 這樣算出來的公允市場價值、成本基礎和資本利得(損失)才是可靠的。
要這麼做,使用者有兩種選擇:一種是手工整理每次的交易記錄,複製貼上交易所和錢包數據; 二是自動化這一過程,把工作交給加密稅收軟體。
這其實就催生了一個新的產業——第三方報稅工具。
顯然,IRS 的報稅機制,就決定了無論多麼去中心化的夢想,都會在稅務部門面前被粉碎。
2. 怎麼用 API 把交易記錄導入第三方平台?
這類軟體一般都可以通過使用者的 API 授權,直接讀取交易所、錢包、區塊鏈和 DeFi 協議的數據,從而生成基於多平台交易歷史記錄的稅務報告。
加密貨幣稅務平台的操作大體相似:
a. 在新增資料源時,選擇近幾年自己用過的所有交易所、錢包和相關平台。
b. 上傳交易記錄。 通過交易所 API 授權,或者上傳本地 CSV 數據,都可以獲取到自己的交易所賬戶資訊。 但是連接的時間會比較長,幣安最新推出的稅務 API 也需要半小時以上才能完成數據對接。
c. 再點下滑鼠,就生成稅務報告了。
需要說明的是,這些 API 僅幫你完成了報稅的第一步。 有了報告,還需要聯繫稅務專家,或者用 TurboTax、TaxAct 之類的報稅軟體輔助完成填表。 填完紙質表,再郵寄給 IRS。
當然,報稅和交稅的分離,是美國國情下的特殊體制。 交稅就很簡單了,可以用轉帳卡、信用卡、手機交稅軟體、線下櫃檯辦理等不同手段。
3. 新金融業態怎麼收稅?
回到文章開頭大家關心的問題:NFT、DeFi、空投等,現在要交稅嗎?
答:最好交,但也不一定必須交。 因為美國國會現在還在爭論,IRS 也沒辦法一次兼顧這麼多業態。
注:下文會提到「確認」(recognize)收入和「實現」(realize)收入兩個詞,概念不同。 在美國稅法中,確認收入就是確認「獲得」了一筆財富,對應應稅事件的第四類。 如果沒有賣出資產,「確認」的收入只算是成本基礎,不算是公允市場價值或資本利得。
a. 挖礦
這部分是目前參議院爭議的焦點,未來不排除進一步修改的可能。 目前 IRS 採用的策略是:1. 對業餘挖礦和專職挖礦區別處理;2. 既收個人所得稅,又收資本利得稅。
如果是專業挖礦,就需要填 1040 系列的附表 C,登記為商業實體。 即使只有一個人,也算是「自由職業」,需要填表。
如果是業餘挖礦,需要填 1040 系列的附表 1,在第 21 行將挖礦收益申請為「其他收入」。 挖礦中的成本,例如電費、礦機費,要登記在同一系列的附表 A 上。
理論上講,礦工需要付雙重稅。 舉個例子:查理在 8 月 1 日挖了一枚比特幣,當時價格 40000 美元;後來以 42000 美元的價格賣出,就實現了 2000 美元利得,這部分應收資本利得稅;但也有人主張還要對最初的 40000 美元徵收普通收入稅。
挖礦畢竟不同於交易,因此目前還有很多灰色空間,礦工的稅收辦法在將來也勢必成為美國國會、行政機構和業內人士的討論焦點。
b. NFT
從稅務角度來看,NFT 和加密貨幣一樣,屬於財產。 因此,如果買了 NFT,不久之後又賣出去,產生了資本增益或損失,也應該在 IRS 的 8949 表格中申明。
c. 空投
IRS 在 2019 年第 24 號修訂檔中專門討論了空投和硬分叉問題。 就空投而言,由於獲得了新幣,因此從計入納稅人錢包的那一刻起,就算是「獲得」了這些幣,但只算成本基礎。 也就是說,如果不賣空投的幣,就不用交稅。
舉個例子:
喬治在 2020 年 9 月收到了 Uniswap 空投的 400 個 UNI 代幣。 當時 UNI 的價格是每個 3.5 美元,所以獲得這些代幣的時候,就相當於收到了 1400 美元。 這 1400 美元就是他的成本基礎。
如果兩個月後,喬治賣掉這 400 個 UNI 並獲得了 2000 美元,就變成了應稅事件,實現了 600 美元的資本利得。
d. 硬分叉
發生硬分叉的時候,如果你通過兌換獲得了新的分叉幣,就要計入新的成本基礎。 如果沒有收到新的幣,就不用管。
舉個例子:
梅根在 2017 年 7 月持有 2.5 個比特幣,在 BCH 硬分叉後收到了 2.5 個 BCH。 這時候需要確認收入,以當時的公允市場價值(每個 500 美元)算,就確認了 1250 美元收入。 這 1250 美元就是 BCH 的成本基礎。 如果賣出去了,就要交稅。
e. 貸款利息
米切爾靠貸出加密貨幣獲利。 9 月份,通過出借 ETH,他掙了 0.2 ETH 的利息。 假設當時 0.2 ETH 值 120 美元,那他就算是確認了 120 美元的普通收入。
f. 保證金交易
BitMEX 之類的交易所極大推廣了保證金交易。 IRS 並沒有對保證金交易徵稅提出明確的指導檔,只能大致推測如下:
保證金交易就是從交易所融資交易,一段時間後還本付息。 保險起見,稅務公司建議將拆借來的資金視為自己的投資,然後根據保證金交易的收益或損失報資本利得稅。
g. 贈送加密貨幣
贈送不用交稅,但有額度。 每個朋友或家人收到的加密貨幣價值在 1.5 萬美元內,就不用交稅。 這也是一種節稅的方法。
h. 捐贈加密貨幣
捐贈加密貨幣不用交稅,只要受捐者是美國註冊慈善機構就可以。 捐贈金額超過 500 美元,就必須填寫 8283 表格。 捐出去的幣可以減多少稅,取決於你持有資產的時長。 持有超過 1 年,就可以對應減少應稅年總收入(AIG),但最高也只能減少 30%。 持有不足 1 年,可以減少最多 50% 的應稅年總收入。
總之,由於加密貨幣的生態遠比股票、債券市場豐富,涉及了分叉、挖礦、錢包等全新技術,傳統資產稅收方法是否適用,甚至該不該交稅,就自然成為各方博弈的焦點。
「何必悲觀?」
對於美國的稅收政策,很多人都倍感悲觀,覺得這是繼中國之後,加密貨幣社群面臨的又一大監管重拳。
但是理性地看,這個法案的影響不會特別大。
首先,基建法案不一定能在參議院通過;其次,即使通過,最壞的情況也是保留原文,模糊的「經紀人」界定完全可以在將來繼續澄清; 再次,按美國制度,參議院通過後,還需眾議院審議,而兩院文本不一致的時候必須要專門的委員會再審議,最後才能交總統簽字生效; 最後,總統本身也有否決權。
這次討論,啟動了整體生態各方的熱情,讓大家都以積極心態對待這一新生事物。 至少通過這次美國參議院的爭議,眾多 KOL 已經亮相發聲,體現了去中心化社群的團結一致精神。 民主黨、共和黨和財政部等有關人員,包括財政部長耶倫在內,能夠很難得地達成共識,就已經是件好事了。
儘管對「經紀人」的定義分歧很大,但這種辯論是利大於弊的。 通過各方會談,我們能更清晰地認識到加密生態中技術方、交易方各自的角色和作用,從而把技術和金融創新推向新的高度。
對加密交易徵稅,本身就已在某種程度上宣佈了這種技術和資產的合法性。 釐清細節,更有利於這個圈子走向主流。 技術本身也在發展時,政策一定會有寬限和延後,不用特別悲觀。
總而言之,這個基建法案本身是否通過,已經不是最重要的了。 美國 IRS 和各國的稅務監管框架會越來越成熟,從而使得行業朝更理性的方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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