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因涉嫌“在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一名男子被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於當日下午拘捕。報導稱,該男子或是香港加密貨幣圈名人“幣少爺”,本命黃鉦傑。
據早前報導,深水埗15日下午2時許,香港深水埗區福榮街一幢唐樓天台,有人拋下大批面值100港元鈔票,總額估近20萬港元。當時,唐樓下面有大批行人歡呼搶奪。
15日,“幣少爺”在facebook專宣布了即將進行的高空撒錢行動,稱是為了慶祝fcc交易比賽公佈,而這是一個香港人賺盡中國市場錢的唯一機會。
同時,他又表示自小已有夢想當正義使者、超級英雄,讓不再擁有暴富夢想的人重拾童真。「唔知大家有冇想像過會有一日錢可以從天而降,我幣少爺,今日企係(喺)度話俾你地知,只要你有夢想,就所有事情都係有機會發生,錢就係(喺)從天而降。」
當日,“幣少爺”曾到現場進行網絡直播。有人認為撒錢是他事先張揚的”傑作”,但遭本人否認。
15日下午的撒錢一事發生後,警方趕到封鎖現場,向市民收回鈔票,目前仍未掌握實際金額,估計有約20萬港元。警方暫把該案列為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交給深水埗警區跟進。
16日下午,“幣少爺”駕駛跑車直抵深水埗,向一擁而上的路人派錢,隨後被警員截停帶上警車。
香港”01″網援引律師陸偉雄的話稱,如果能證明撒錢者有意以派錢作宣傳及引人關注而擾亂公眾秩序,很有可能觸犯《公安條例》第17B(2)條,該條文列明”在公眾地方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一旦罪成,可處罰款及監禁12個月。
至於撿錢的路人,由於有人明言”送錢”,理論上無不誠實意圖,不涉及偷盜罪名,但陸偉雄提醒最好不要貪便宜。在2014年底香港灣仔類似事件中,一輛運鈔車側門疑發生故障彈開,大量鈔票飄散引路人瘋搶。事後警方拘捕多名拾遺不報的市民,稱他們的行為涉及盜竊罪,最高被判入獄5個月。
“幣少爺”黃鉦傑自稱炒比特幣起家,早前,他在無線電視節目中稱自己以30萬港幣本金賺到逾8位數字財富,靠炒比特幣由公屋搬上西貢豪宅。
為了獲取流量關注,他曾以蝙蝠俠、佛祖等造型自我宣傳。在名氣有所積累後,他近月開班教“徒弟”炒Filecoin,指“自己有公民責任教人賺加密貨幣,免有陷阱”。同時,有向他購得“Filecoin礦機”人士聲稱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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