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的互聯網審查機構已經批准了一套針對中國區塊鏈服務提供商的法規。
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網信辦)週四發布了新的“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條例”,將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商定義為:“實體或節點”,通過桌面站點或移動應用程序使用區塊鏈技術向公眾提供信息服務。
根據新聞稿,該規則於2月15日正式生效。
在文件中列出的23篇文章中,有一篇要求區塊鏈服務提供商在開始向公眾提供服務的10個工作日內於網信辦進行註冊。
該機構還要求區塊鏈初創公司必須註冊其名稱、服務類型、行業領域和服務器地址。此外,它禁止初創公司使用區塊鏈技術“製作、複製、發布和傳播”中國法律禁止的信息或內容”。
如果區塊鏈創業公司未能遵守規則,CAC表示將首先發出警告,而未能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善,則需要繳納5000至3萬元人民幣不等的罰款。
網信辦於去年10月首次發布了規則草案。當時,其中一篇文章還建議,在新聞報導,出版,教育和製藥行業等領域開展業務的區塊鏈創業公司,除了向網信辦註冊之外,還需從相關機構獲得許可。然而,在最終規則中,網信辦並未加入這篇文章。
一直以來,區塊鏈技術被用來繞過中國嚴格的互聯網審查。在前不久的#Metoo運動,以及中國最近的製藥醜聞中,都有個人在區塊鏈上發布有關信息,以避免審查和紀錄還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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