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101」專欄資料教學

「比特幣101」(十)-比特幣合法嗎?

隨著加密貨幣市場的市值大幅增加,通過價格變動和新代幣的激增,全球監管機構正在加大對加密貨幣的監管。

這會影響所有加密貨幣,尤其是比特幣,因為它具有市場領導地位並融入全球創業生態系統。

很少有國家表明比特幣是非法的。然而,這並不意味著比特幣是“法定貨幣” – 到目前為止,只有日本才能給比特幣這個名稱。然而,僅僅因為某些東西不是法定貨幣,並不意味著它不能用於支付,它只是代表對消費者或商家沒有任何保護手段,並且它作為付款的使用是完全自由裁量的。

其他司法管轄區仍在考慮採取何種措施。這些方法各不相同:一些較小的國家,如津巴布韋,會對於比特幣的合法性產生懷疑。較大的機構,如歐盟委員會,會需要進行對話和審議,而歐洲中央銀行(ECB)則認為加密貨幣尚未成熟到足以進行監管(儘管比特幣已有近10年的歷史,但我們不知道它會在什麼時間才被世界各地認。在美國,由於監管的力量分散 – 誰會做立法,聯邦政府或個別國家?

其他國家的一個相關問題是,中央銀行應該關注加密貨幣還是金融監管機構?在大多數發達國家,它們都是獨立的機構。

另一個分歧的問題是:比特幣應該在國內還是國際上受到監管?法國正在推動G20(政府和中央銀行的國際會議)討論在2018年4月舉行的峰會上建立參數。

需要進一步區分加密貨幣本身的監管(是商品還是貨幣,是法定貨幣嗎?)和加密貨幣業務(他們交易貨幣的流程是否需要許可證?)。在其中一些國家,各種考慮因素是聯繫在一起的 ,不過亦有部份其他國家,是分開處理的。

以下是某些國家/地區的聲明的簡短摘要。

澳大利亞

2017年10月,澳大利亞參議院開始辯論一項法案,該法案將反洗錢法例適用於該國的加密貨幣交易所,並對無證經營的交易所進行刑事指控。

同月,稅務機關取消了比特幣的“雙重徵稅”,這是2014年決定將加密貨幣視為“交易貨物”而非貨幣或資產的結果。

截至2017年底,加密貨幣交易所必須向該國的金融情報機構Austrac註冊,並遵守客戶驗證和記錄保存要求。

然而,目前不太可能採取進一步行動,因為央行官員最近表示,使用加密貨幣作為支付不需要監管。

阿根廷

儘管存在強大的比特幣生態系統,阿根廷尚未制定加密貨幣的規定,儘管中央銀行已發布有關風險的官方警告。

孟加拉國

2015年,孟加拉國明確宣布使用加密貨幣是“應受懲罰的罪行”。

玻利維亞

2014年,玻利維亞中央銀行正式禁止使用任何非政府發行的貨幣或代幣。

加拿大

加拿大是最早制定有關比特幣條款的國家之一,2014年通過了C-31法案,將“虛擬貨幣業務”稱為“貨幣服務業務”,迫使他們遵守反壟斷法 – 洗錢和了解客戶的要求。

政府已經指明比特幣不是法定貨幣,該國的稅務機關認為比特幣交易應徵稅,具體取決於活動的類型。

中國

雖然中國沒有禁止比特幣(並且堅稱它沒有計劃這樣做),但它已經打擊了比特幣交易所 – 該國所有主要的比特幣交易所,包括OKCoin,Huobi,BTC China和ViaBTC,暫停了其有關比特幣的訂單交易。

它似乎也在撤回比特幣礦工的優惠待遇(減稅和廉價電力)。

厄瓜多爾

2014年,厄瓜多爾國民議會禁止比特幣和分散數字貨幣,同時為創建新的國營貨幣制定指導方針。

埃及

2018年1月,埃及大穆夫提宣布,由於與活動相關的風險,加密貨幣交易在伊斯蘭宗教法下被禁止。雖然這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它確實算作高級法律意見。

歐洲

歐盟正在對加密貨幣監管採取謹慎態度,經過之前所汲取到的經驗,考慮到經濟體系的需求,決定採取若干行動讓有關行業參與起草支持規則。

然而,歐洲中央銀行(ECB)正在推動更嚴格地控制加密貨幣的流動,這是對洗錢行為進行更大規模打擊的其中一部分。在2017年底,一位歐洲央行官員表示該機構沒有將比特幣視為威脅,而總統馬里奧·德拉吉最近證實,在歐洲央行看來,比特幣對於監管並不“足夠成熟”。

2018年4月,議會成員以絕大多數票通過,支持2017年12月與歐洲理事會達成的協議,其中部分措施旨在防止在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中使用加密貨幣。

G20

G20–由全球20大經濟體組成 – 最近將注意力轉向加密貨幣,並致力於在2018年7月之前起草關於監管的第一步建議。

印度

印度央行已對比特幣發出了幾個官方警告,並在2017年底,該國財政部長在接受采訪時澄清比特幣不是法定貨幣。政府尚未制定任何涵蓋加密貨幣的法規,儘管它正在考慮提案。

然而,中央銀行禁止印度金融機構從事加密貨幣交易和其他相關服務(最近該國最高法院頒佈的禁令)。

伊朗

2018年4月,伊朗中央銀行及其主要市場監管機構之一表示,金融企業不應該使用比特幣或其他加密貨幣。此外,CoinDesk 最近報導了政府對在該國運營的加密貨幣交易網站的審查。

日本

日本是第一個明確宣布比特幣是“法定貨幣”的國家,在2017年初通過了一項法律,該法律還在反洗錢和知情客戶規則下引入了比特幣交易所(儘管許可證申請暫時因監管機構處理而暫停,比特幣還是2018年初於Coincheck交易所上市。)

最近,金融服務機構一直在打擊交易所。它還建立了一個加密貨幣的研究小組,旨在研究有關比特幣和其他資產的制度問題。

日本,國旗

哈薩克斯坦

據報導,哈薩克斯坦國家銀行最近暗示禁止加密貨幣交易和採礦的計劃,儘管尚未通過嚴格的規定。

吉爾吉斯斯坦

吉爾吉斯斯坦中央銀行於2014年宣布,使用cyrptocurrencies進行交易是違法的。

馬來西亞

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正與該國中央銀行就加密貨幣監管框架展開合作。

馬耳他

這個歐洲島嶼最近通過了一系列區塊鏈友好法律,其中包括詳細說明加密貨幣交易所註冊要求的法律。

墨西哥

2014年,墨西哥央行發布聲明,阻止銀行進行虛擬貨幣交易。第二年,財政部澄清說,雖然比特幣不是“法定貨幣”,但它可以用作付款,因此受到與現金和貴金屬相同的反洗錢限制。

截至2017年底,墨西哥國家立法機構批准了一項法案,該法案將在中央銀行的監督下進行當地比特幣交易。

摩洛哥

到2017年底,摩洛哥的外匯管理局宣布,在該國境內使用加密貨幣違反了外匯管理規定,並將受到處罰。

納米比亞

納米比亞是少數幾個明確表示用比特幣購買物品是”違法”的國家之一。

尼日利亞

雖然禁止尼日利亞銀行處理虛擬貨幣,但中央銀行正在製定一份白皮書,該文件將起草關於使用加密貨幣作為支付方式的官方立場。

巴基斯坦

2018年4月,巴基斯坦央行發布聲明,禁止該國金融公司與加密貨幣公司合作。

俄國

國家杜馬金融監管機構的加密貨幣立法草案預計將在2018年中期完成。重點似乎是保護公民免受欺詐,同時允許個人和企業合法地使用加密貨幣。

2017年10月發布的普京自己的授權促進了國家杜馬的努力,敦促在歐亞經濟聯盟(包括亞美尼亞,白俄羅斯和其他國家的聯盟)內建立“單一支付空間”,加大審查代幣銷售,以及比特幣採礦業務的許可。

新加坡

據報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正在審查是否需要新的規則來保護加密貨幣投資者,雖然它不太可能禁止加密貨幣交易,但它正在考慮在交易所實施反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規則。

央行還在製定比特幣支付監管框架,並對比特幣投資發出警告。

南非

2017年,南非儲備銀行實施了一種“沙箱方法”,用少數初創公司測試比特幣和加密貨幣監管草案。

南非約翰內斯堡

韓國

2018年初,韓國禁止匿名虛擬貨幣賬戶。為了遏制加密貨幣投機,當局正在加強對交易所的監督 (可能包括許可計劃),儘管金融監督局的州長表示政府將支持 “正常”的加密貨幣交易。

韓國媒體最近的一份報告指出,該戰略中有一個有趣的轉變,表明該國的金融當局正在與日本和中國的類似機構就加密貨幣投資的聯合監督進行談判。

2018年4月,公平貿易委員會下令該國12個加密貨幣交易所修改其用戶協議。

泰國

在據稱宣布比特幣非法之後,泰國銀行在2014年發布了一份回溯聲明,澄清它不是法定貨幣(但在技術上並非違法),並警告風險。

2018年3月,政府的行政部門暫時通過了兩項皇家法令草案,制定了保護加密貨幣投資者的正式規則(以及製定KYC要求),並對其資本收益徵稅。草案尚未獲得最終的內閣批准。

美國

美國受到一個支離破碎的監管體系的困擾,州和聯邦一級的立法者負責分層管轄權和復雜的權力分立。

在加密貨幣監管方面,有些州比其他州更先進。例如,紐約在2015年公佈了有爭議的BitLicense,授權比特幣業務正式在該州運營(許多創業公司完全退出該州,而不是遵守昂貴的要求)。2017年年中,華盛頓通過了一項法案,將貨幣匯款法應用於比特幣交易所。

新罕布什爾州要求比特幣賣家獲得貨幣發射機許可證並發行100,000美元債券。在德克薩斯州,國家證券委員會正在監控與比特幣相關的投資機會。在凍結法案1326的進展之後,加利福尼亞處於比特幣監管的邊緣,雖然批評了諸如過於寬泛的定義之類的問題,但它被認為不如紐約的BitLicense那麼具有壓迫性。

在聯邦層面,證券交易委員會的重點是將區塊鏈資產用作證券,例如某些比特幣投資基金是否應該向公眾出售,以及某項要約是否是欺詐。

鑑於其將加密貨幣稱為“商品” ,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在比特幣監管方面的潛在影響力更大。雖然尚未制定全面的比特幣法規,但其近期的努力主要集中在監控新興期貨市場。它還在幾個與比特幣相關的計劃中提出指控,強調其意圖在懷疑可能存在欺詐行為時對加密貨幣行使管轄權。

統一法律委員會是一個非營利性協會,旨在為州立法提供明確性和凝聚力,已經起草了“虛擬貨幣商業法統一規則”,幾個州正在考慮在即將舉行的立法會議上提出這一規定。該法案旨在說明哪些虛擬貨幣活動是貨幣轉移業務,以及他們需要什麼類型的許可證。批評者擔心它與紐約BitLicense太過類似。

英國

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將比特幣視為“商品”,因此確實計劃對其進行監管。然而,它暗示它將介入監督比特幣相關的衍生品。這種缺乏消費者保護的原因是最近FCA對加密貨幣固有風險的警告。

烏克蘭

烏克蘭政府成立了一個由各個部門的監管機構組成的工作組,負責起草加密貨幣監管提案,包括確定哪些機構將進行監督和訪問。此外,立法機構已經提出的法案將把加密貨幣交易所納入中央銀行的管轄範圍。

津巴布韋

2017年末,津巴布韋央行的一位高級官員表示,比特幣“實際上並不合法”。雖然它能夠和不能使用的程度尚不清楚,但央行顯然正在進行研究以確定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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