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發布了有關數字代幣產品的新指南。
該文件進一步闡明了監管要求,同時強調了提供未歸類為證券的資本市場產品,則該機構具有報告義務。
該指南規定,根據“證券與期貨法”(SFA),數字代幣的產品被歸類為“資本市場產品”。
該文件還指出,MAS將確定遵守反洗錢(AML)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CFT)對資本市場產品供應的要求。
然而,在某些情況下,發行可能不受招股說明書要求的限制。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MAS表示,如果在任何12個月內,“小額個人報價”不超過500萬新加坡元(366萬美元),則發行可能不需要招股說明書。
MAS表示,他們觀察到多種類型的加密中介,例如提供加密解決方案,或者經營交易加密貨幣的平台。運營這些平台的人可被視為從事受監管的活動,並將被要求持有資本市場服務許可證。
該準則還規定,任何“作為任何數字代幣提供財務建議”的人作為中間人,必須獲得財務顧問的執照。
精選圖源ShutterSt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