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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財政委員會理事:將加密貨幣稅歸類於轉讓所得稅 以利熊市長期持有
3月14日,日本參議院預算委員會會議上,財政委員會理事藤卷健史為長期持有加密貨幣的用戶著想,提出加密貨幣稅收相關建議。
他建議,將加密貨幣收入歸類於轉讓所得進行徵稅,而不是雜項收入所得。這是考慮到熊市當頭,長期持有加密貨幣的用戶不在少數,他們可能在稅款上遭遇更進一步虧損。
他表示:“加密貨幣稅率應該至少是源泉分離的20%”。因為目前加密貨幣投資者大多處於被套的狀態,如果將加密貨幣收入歸為轉讓所得收入的話,只要持有5年以上,就需要繳納轉讓收益的1/2的稅率。“
在日本,賣出有價證券收益稅有兩種課徵方式,即“源泉分離課稅”和“申報分離課稅”。賣出有價證券獲得收益者可任選其中一種。源泉分離課稅方式指的是,不管當事者買賣股票實際上是盈是虧,都按照買賣價款的1%自動課稅。
另一方面,因為雜項收入不能算出盈虧總計,但轉讓所得則可以算出盈虧總計,所以如果作為盈虧累計所得在計算上發生損失,就可以從其它收入中減去損失金額,從而避免加密持有者的過度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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