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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主席:現有證券法已涵蓋加密貨幣大部分活動 不需額外立法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主席Gary Gensler在29日舉行的眾議院撥款委員會聽證會後結束後表示,SEC將帶頭定義什麽加密貨幣屬於證券,這不需要額外立法,現行的證券法涵蓋加密貨幣市場上進行的大部分活動:如果國會要采取行動,我認為我們不需要這些權限,不要透過界定哪些代幣在證券範圍之內或之外,或者從本質上允許我們不允許的分歧,來無意中削弱我們的權限。我認為,只有一個機構,也就是由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參議院銀行委員會這2個委員會所監督的SEC,以及法院能夠來定義什麽是證券,而非由各個加密貨幣交易所來選擇。

美國國會議員已經提出監管加密貨幣的法案,參議員Kirsten Gillibrand、Cynthia Lummis計劃在下個月重新提出相關立法,該法案將在一定程度上主張,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對比特幣等數字資產大宗商品擁有管轄權。

但Gary Gensler表示:我認為,許多立法如果采用,將破壞證券監管。

在此次聽證會舉行的前幾日,CFTC剛宣布起訴幣安及其執行長趙長鵬(CZ),罪嫌為涉及違法提供衍生品交易,違反了監管規範。Gary Gensler拒絕回答SEC是否也計劃對幣安采取行動,但他指出,SEC已對其他加密貨幣交易所采取行動。

重申大多數加密貨幣是證券

在聽證會上,Gary Gensler提到,已經有法規來監管加密貨幣,也就是證券法規,他重申,大多數加密貨幣都是證券,而向美國投資者出售加密貨幣的海外實體,必須遵守證券法:如果你接觸到美國投資者,將這些代幣出售給美國投資者,那麽你要麽受到證券法的約束,要麽受到CFTC法律的約束。

Gary Gensler還呼籲美國國會挹註SEC更多預算,以讓SEC能有更多人手監管加密貨幣,他在證詞中提到,加密貨幣市場有如狂野西部,充斥著違規行為,SEC需要通過增加人手、獲得新的「工具、專業知識和資源」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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